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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规土[2003]113号 |
| 关于举办国标房产测量规范 及深圳市建筑面积技术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
深圳市各建筑设计及房地产开发单位:
根据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已在房地产开发及房产测绘中全面执行国标《房产测绘规范》,并按照有关深圳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进行设计和管理。为了保证上述技术标准的顺利实施,我局决定举办国标《房产测量规范》及深圳市建筑面积技术规定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房产测绘的有关文件。
(二)国标《房产测量规范》条文释义说明。
(三)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的条文释义与说明。
(四)建筑面积计算中常见疑难问题提问与解答。
二、培训对象
在深注册的(包括简化和单项注册)建筑设计单位建筑、规划专业设计人员,各房地产开发单位经营、概预算人员。
三、培训时问
培训从3月26日起至3月29日,共分4期,每期授课时间为1天。
四、培训方式
培训班由我局举办,市勘察设计协会承办,每班不超过150人,分期进行培训授课。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安排,将所属人员分别选择不同时间上课。授课老师由我局地籍测绘部门技术人员担任。
五、培训要求
各建筑设计单位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无特殊理由必须参加,其他建筑与规划专业设计人员也应当参加。参加技术规定培训的情况将作为我市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及申报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每人交纳30O元培训费(含教材)。
请各单位组织好培训人员按勘察设计协会网公布的表格,填好报名表于3月 17日至3月 22日到勘察设计协会(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楼2009房)报名、交纳培训费。
联系电话: 83786581、 83786785、 8378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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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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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