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专家对深圳市汇宇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等18家设计事务所的组建方案进行了初审。根据初审结论,拟将下列7家设计事务所的组建方案和资质申请报建设部:
一、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1家:
深圳市汇宇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
二、建筑专业设计事务所4家:
深圳市许与费建筑设计事务所
张孚佩建筑师事务所
朝立四方建筑设计事务所
欧博亚建筑设计事务所
三、结构专业设计事务所1家:
深圳市吴国林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事务所
四、机电专业设计事务所1家:
深圳市代光机电设计事务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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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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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