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工作安排,从即日起由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办理《深圳市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任务专用证明》的事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深圳市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任务专用证明》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勘察设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书复印件或甲方委托书原件。
二、办理地点:振华路8号 设计大厦20楼2009室
办理人: 陈 琳
电话: 83786785
传真: 8378678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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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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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