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 知
各设计单位、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
遵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的要求,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及完整性和可实施性,以及满足规划与市场的要求,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编制了《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要严格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各审图中心要严格按该规定审查施工图。
2. 各设计单位在6月10日前将本单位预订购《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范图的数量报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以便确定印刷数量。
3.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深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由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各设计单位建筑师、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各专业设计及校审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预订电话:陈琳(83786785)、毛从联(83786581)
传 真:8378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