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深勘设字[2004]2号
关于建立深圳市建筑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专家咨询库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驻深设计机构:
为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公平、公正、开放的建筑工程设计竞争环境,我会拟建《深圳市建筑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专家咨询库》。请各勘察设计单位和驻深设计机构,于2004年9月20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和材料报我会,经我会审核,符合建库要求的人员,将成为专家咨询库成员。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所推荐的人员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和结构专业还须是一级注册工程师,年龄在35岁-65岁之间(院士、大师级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职业道德,有丰富的设计实践经验,热心参与有关建筑工程勘察与设计的评审和专业交流、咨询活动。
二、填表要求。应按表格、分专业详细填写有关内容,所填写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不应出现漏项,空白则填“无”)。
三、推荐人数。各单位推荐的人数由单位自行把握,但要控制好人员的素质、专业的比例等。对推荐的专家需交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专家的申报材料由各勘察设计单位集中报送,单位专家汇总表一份、电子文件一份、每位专家的《深圳市建筑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专家咨询库人员信息采集表》表一份,大一寸彩照两张(一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另一张做专家聘书用)。
五、经研究决定,每位受聘的专家缴纳200元经费,用作组建专家网络库、印刷专家名录、评审专家资格会议、制作聘书等,以解决协会经费缺乏之难题(由单位统一交纳)。
六、联系人:张一莉,电话:83786893;魏万信,电话:83786880。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09室协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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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