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转发建设部的通知
各建筑设计单位:
接建设部通知(建市函[2004]201号),中港互认结构师申报已
经开始。请各单位汇集申报人员有关资料,于9月28日前报市注册
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联系人:刘铁夫 电话:83786817
深圳市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200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