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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专家名单公示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深勘设协[2005]19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

专家名单公示

各勘察设计单位、驻深简化单项备案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公平、公正、开放的建筑工程设计竞争环境,我会于2004811印发《关于建立深圳市建筑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规划设计专家咨询库的通知》([2004]2号),筹建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经有关单位按照“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和标准推荐,并经我会初审,以下人员拟列入《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7天(620-27日)。公示期间,对入选专家存有疑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我会秘书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需署实名。           

联系电话:0755-837868930755-83786880

传真:0755-83786789

 

(专家库专家推荐标准如下:

一、专家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年龄在35-65岁之间身体健康;(设计大师、博士生导师可放宽至70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职业道德,有丰富的设计实践经验,热心参与有关建筑工程勘察与设计的评审和专业交流、咨询活动。

四、建筑和结构专业的专家是高级工程师(三年以上),同时必须是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五、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勘察大师、设计大师;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有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得博士学位。)

 

附件: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的专家名单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
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来源: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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