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优秀总工程师或总建筑师的补充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我协会《关于评选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通知》(深勘设协[2005]18号文),已有30余个勘察设计单位积极申报。
这次评选活动是深圳特区成立二十五年来第一次举办,作为设计之都的主力军、创业者,许多单位反响热烈,在积极参与的同时,还建议增设优秀总工程师或优秀总建筑师的评选。这个提议已在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
为了把评优活动做得公平、公正、公开,机会均等,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总工程师(总建筑师)评选办法》,认真填写《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总工程师(总建筑师)申报表》,申报总工程师(总建筑师)的评审费为1200元。
二、已申报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单位,需补充以下材料:
(一)总产值(实收):以企业年终统计报表为准,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已完税总和:指申报年前三年勘察设计的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三者之和,以企业提供的税务部门出据的纳税证明为准(核原件,附复印件);包括二个指标:1、单位上税总额;2、个人平均上税额。
(三)净利润:指2002、2003、2004连续三年,企业财务年终报表中,所完成的利润总额,附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除需补交上述的报表外,还应填写申报单位补充填写的经营情况表格,原来的申报表不需重新填写。
报材料于8月20日前报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
地址: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20楼2009室
联系人:张一莉秘书长,联系电话:83786893
魏万信副秘书长,联系电话: 83786880
附件2: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总工程师总建筑师评选办法(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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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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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
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秘书处 2005年8月15日印发
拟稿人:张一莉 (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