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履行我国的入世承诺,规范对大中型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的管理,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近日发布了《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是指:按建设项目分类标准规定的特、一级的建筑项目(一般和特殊公共建筑);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重要地区或重要风景区的主体建筑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建筑工程项目。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制定的设计收费标准±20%规定范围是签订建筑工程设计承发包合同的依据,招标人不得擅自更改。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也不得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境外设计单位在境内参加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设计收费,应按照国民同等待遇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