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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结构师互认培训和测试人员名单

关于确定参加第三次内地与香港结构工程师

资格互认培训和测试人员名单的通知


注工结构秘[2007]9号

各地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
  根据注工结构秘[2007]6号文精神,第三次内地与香港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培训和测试定于2007年12月13日至17日在广州市广州大厦举行。经各地委员会推荐,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秘书处审查同意,确定全国96人参加此次培训和测试(名单见附件)。
  近日,我委将港方的培训和测试资料、报名表等邮寄给考生本人。请各有关委员会督促本地考生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技术报告、工作经历等寄回全国委员会并做好测试准备工作。为了不使内地互认人员名额浪费,请各有关委员会要确保考生务必参加培训和测试。 
  联系人: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国际联络处 肖俊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68313351      传  真:010—68313556
  附件:参加第三次培训和测试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秘书处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来源: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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