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议纪要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协会第五届第4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08年1月30日下午4:00整
主 持 人: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孟建民会长
出席人员:16家常务理事单位、1家监事单位、
协会秘书长李良胜(附签到表)
会议在听取李良胜秘书长做2007年工作总结、2008年工作展望及协会近期工作中重难点议题的汇报之后,主要通过了以下决议:
1、 根据自荐及提名情况,确定了部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分别是:王晓东(建筑)、王启文(结构)、雷世杰(给排水)、史丹梅(电气及智能化)、李欣(暖通空调)、叶青(建筑节能)、陈宜言(市政)、周洪涛(勘察岩土)及何昉(园林景观)等。
2、 上述专业的专家委员会其他成员的构成,由各主任委员会同协会秘书处,协商提名。拟定的初步人选,提交给下次常务理事会表决。
3、 对于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年龄,作如下限定:“自即日起,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的年龄,参照协会《章程》中的秘书长最高限定年龄(60周岁)来界定,即副秘书长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男)或55周岁(女)”。
4、 应加强协会LOGO、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技术问题以及网站通讯员等三项活动的征集力度。三者的截止时间,均确定为
5、 协会会刊(《深圳勘察设计》)采取“轮编制”,即由会员单位或专家委员会轮流组稿、执编,而汇总及出版仍由秘书处负责。
6、 启动“深圳十佳设计师”评选细则之研讨。
7、 积极主动,继续做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办及委办的各项事务。
8、 下次(第五次)常务理事会拟于2008年3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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