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资料确认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一、电脑录入资料
1、所录入的信息内容,应以什么时间为准?
答:应以2008年以来的实际情况为准。
2、 申报单位的所有人员是否都要录入?
答:(1)
3、 哪些内容需要扫描录入?
答:以下内容均须扫描录入:(1)所有已录入人员的手写签名(用于查验图纸签字是否为代签)。(2)所有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师执业印章。(3)单位公章及出图章。
4、 同一个人,是否可以在不同单位申报?
答:同一个人,不允许在不同单位同时申报(法规允许的除外)。
5、 岩土、设备、电气等注册人员执业印章尚未发下来,如何处理?
答:在这些专业的执业印章发放之前,暂不用扫描录入。
6、 一个申报单位拥有多个资质证书的,如何填写?
答:全部资质都要如实填写。
7、“单位简历”如何填写?
答:协会不作重点核对。
8、“不良记录”如何填写?
答:申报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均有权限填写。协会不作重点核对。
9、 “单位内部管理情况”如何填写?
答:主要填写本单位已通过认证的国家(或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而其他内容可略写。
10、 “获奖情况”如何填写?
答:(1)获奖的具体数量,可根据申报单位的自己意愿如实填写。(2)当须填写2006年以前的获奖项目时,勿选“时间”项,而直接在“备注”栏中注明获奖年份。
11、“合同信息”如何填写?
答:本次无须填写。
12、已录入到电脑中的离职人员如何处理?
答:置电脑中的“状态”栏为“已离职”。
13、输入信息时,出现系统操作方面的不明问题(如忘记申报单位的帐号、密码)时,怎么办?
答:请与规划局宋工联系,电话为83949174。
14、怎样修改已录入的信息内容?
答:(1)点“修改”按钮 ;(2)修改页面内容 ;(3)点“递交”按钮。
15、 如何将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确认”改成“已确认”?
答:当全部信息核实无误后,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修改。申报单位无权、也无法自己修改。
二、纸质材料
1、 送交的纸质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1)《深圳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信息表》(2)资质(或资格)证书(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社保单据(另见第2条);(5)获奖印章或证书的复印件(但我市历届优秀设计奖项的无须提供复印件)。
2、对于电脑已录入人员的社保,有何具体要求?
答:(1)凡属于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且未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必须提交由申报单位(总公司或分公司均可)为其购买的社保单,但对于社保缴纳所在地不作限制;(2)男子超过60周岁或女子超过55周岁的所有录入人员,其社保不做特殊要求,但须提供聘期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以2008.01为起点满1年)复印件一份;(3)对于除(1)、(2)之外的其他录入人员,也应尽量提供社保单。对于个别难以提供社保单者,须提供聘期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以2008.01为起点满1年)复印件一份;(4)所有社保单上应有社保局盖章,且应反映出交纳社保之单位的名称,其交保时间应为2007年7月至今。
3、所送交的纸质材料,是否要求跟电脑已录入信息相对应?
答:所送交的纸质材料为电脑输入信息的辅助证明材料,所以它必须跟电脑已录入信息完全对应。
4、已离职人员或未录入人员的相关资料是否还要提交?
答:无须提交。
附注:
1、 上述的“申报单位”,是指填写及录入本管理系统信息的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
2、 因2007年上半年各申报单位已递交的资料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故有本次所要求的资料重新确认和核对。
3、 本次为最后公告。所有申报单位应于
4、 协会联系人:毛从联83786581;周健慧83786890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