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资深专家评选办法
首届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资深专家评选办法
我市勘察设计行业评选的首届资深专家分为两档,分别是“从业35年以上深圳市勘察设计卓越贡献专家”和“从业35年以上深圳市勘察设计突出贡献专家”。其产生须经三个步骤:专家委员会提名、协会复议、市规划局核准。为切实搞好评议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名机构:
由本协会各专业专家委员会承办本届资深专家的评议、提名工作。特委托如下单位给予必要协助及会务支持: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建筑)、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结构)、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电气)、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给排水)、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暖通)、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景观)、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勘察)。
2.名额分配:
“卓越贡献专家”提名分为两档:正式提名(不得超过本专业已申报总人数的10%)、备用提名(不得超过本专业已申报总人数的10%)。对于备用提名人选,尚须排出名次。
根据目前已申报情况,各专业提名资深专家最高名额规定如下:建筑6/6(指正式提名及备用提名均为6人,下同),结构4/4,给排水1/1,暖通1/1,电气1/1,规划1/1,景观1/1,勘察3/3,市政1/1。
在评议现场,评委仍可推荐未参加申报的潜在资深专家(但须征得当事人同意)参加评选。但不得改变上述各专业“卓越贡献专家”已规定名额。
最终未入选“卓越贡献专家”的申报者,自然当选为“突出贡献专家”。
3.评委确定:
评委应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均选自于会员单位(每家最多一名)的同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优选专业专家委员会成员(不应少于评委总数的75%)。资深专家申报者本人不得参与评审活动。评委名单应提前报协会核准。
4.评选程序:
4.1评议:各专业以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的方式,各自邀请评委开展评议、提名活动。评议规则由各专家委员会自拟,但应侧重于评议资深专家申报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水平。评议结果应由各评委签字认可。
4.2提交:各专家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含提名名单、评审规则及评审记录等)提交给协会复议、确认。
4.3批准:经协会复议过的名单,报送市规划局核准、备案。
4.4表彰:择时为当选资深专家颁发证书并表彰。
5.时间控制:
5.1 2009年3月9日(周一)17:00前,协会将全部申报资料移交给相关专业专家委员会;
5.2 2009年3月16日(周一)17:30前,专家委员会向协会提交资深专家提名名单;
5.3 2009年3月下旬,资深专家最终名单出笼。
6.其他事宜:
6.1本次评审未收取任何费用。各专家委员会务必本着“高效、务实、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6.2评审活动须结合《关于选评深圳勘察设计行业突出贡献资深专家的通知》(深勘设协【2009】4号文)进行。
6.3协会联系人:何红(83786878)、刘建瑶(83786581)、杨少红(83786880)、
李良胜(83786806)
协会传真:83786789
协会网站:深圳建设网www.szjs.com.cn
深圳勘察设计网www.szkcsj.com.cn
协会邮箱:xiehui@szkz.com.cn
| 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 二○○九年三月九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