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 圳 市 勘 察 设 计 行 业 协 会
深勘设协[2010]25号
关于筹备协会换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协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续一年)。协会本届(第五届)任期自2007年10月起算,已报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延续至2010年底。协会会长任期跟理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过两届。
根据本届协会第15次常务理事会决议,2010年将完成协会换届工作(即产生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遵照2008年市民政部门颁布的《深圳市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指引》(附件1),本协会《章程》部分条款有所调整:第五届理事会提名第六届会长、副会长人选,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含会长、副会长),第六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增设分会等。请会员单位针对调整后《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拟)》(附件2)及协会其他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请有意竞任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相关职位的会员单位,及时填写《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概况及拟任职务自荐表》(见附件3)。
(3)上述(1)、(2)书面资料在加盖公章后,请于
协会联系人:陈琳(83786785);协会传真:8378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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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